- · 《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[05/2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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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田林:改嫁母亲坚持20.6万征地补偿款外嫁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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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俗话说:“清官难断家务事,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”,近日,因国防道357线建设征用田林县乐里镇田平村的土地,赵某母子为分配征地补偿款反目成仇,乐里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,成功
俗话说:“清官难断家务事,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”,近日,因国防道357线建设征用田林县乐里镇田平村的土地,赵某母子为分配征地补偿款反目成仇,乐里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,成功化解这起因征地补偿款引发的纠纷,避免了事态的恶化。
调解现场
据了解,二十八年前,赵某的母亲因丧偶改嫁到右江区汪甸乡,前年,因现任丈夫过世又回来田林县乐里镇田平村岩吉与儿子生活。2020年,因建设国防道357线征用土地,赵某家得到206000元征地补偿款,在如何分配这笔补偿款时,赵某与母亲发生争执。赵某的母亲认为应当按原体制到户时分得田地的人口来分,即外嫁的姑娘也有份,而赵某则认为应当按现有人口来分,双方因此发生争执。赵某的母亲为此砸坏家里的冰箱、洗衣机、摩托车,并砍毁家里的经济林,田平村委会获悉后及时介入调解,因调解达不成协议,及时上报给乐里司法所。
调解现场
2021年2月18日,乐里司法所通知赵某的母亲来谈话,指出其以砸烂东西的方式来主张权利是违法犯罪的行为,并告知其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,使赵某的母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当的,为下一步的调解打下基础。3月3日,乐里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通过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相关条例告知他们应该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,在司法所工作人的耐心说服教育下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:所得的206000元征地补偿款,购买货运摩托车16000元后,剩余190000元,先预留30000元给赵某儿子的结婚专用,之后,分给赵某的母亲5万元,分给赵某出嫁的姐姐3万元,赵某及其儿子每人分得4万元。至此,这起因征地补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。
来源:田林司法局
文:刘文良
编辑:桂法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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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gxqngbxyxb.cn/zonghexinwen/2021/0314/801.html